河北4市最新任免!
衡水
衡水市人民政府
关于王洪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衡水高新区、滨湖新区管委会,市政府有关部门:
经市政府研究决定:
王洪军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,因机构调整,原市招商局职务自然免除;
崔全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;
刘彬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;
王景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(兼);
刘文岭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,因机构改革,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职务自然免除;
袁建军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,不再担任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;
倪啸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(副处级),不再担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向红兵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(兼)职务;
卢立群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;
王锋同志不再担任衡水滨湖新区(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、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)管委会副主任职务。
衡水市人民政府
2023年3月24日
邢台
威县县人大常委会
任免人员名单
(2023年3月27日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回振彪为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
任 命:
孙业峰为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;
张 丽为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;
徐增瑜为威县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主任(副科);
温 军为威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;
马子雪为威县监察委员会委员。
免 去:
关俊勇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张 丽威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秦皇岛
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
关于李艳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,各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:
经海港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,决定任命:
李艳红同志为区司法局西港路司法所所长。
免去:
朱树革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;
李孝伟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。
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
2023年3月7日
北戴河区人民政府
关于杨立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开发区管委,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,区直各企事业单位,驻区各单位:
经区政府第十六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:
杨立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(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)局长(主任)(正科级),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职务;
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(正科级),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;
单颖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,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;
赵秀珍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主任,不再担任聚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;
张昊驰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(正科级),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;
金戈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;
姚晓乐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(党群工作部)主任(部长),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祖琳琳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;
田甜同志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谭文超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唐明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招商和投资促进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孙悦同志任区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。
李学博不再担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。
北戴河区人民政府
2023年3月21日
北戴河区人民政府
关于陈月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开发区管委,各镇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部门,区直各企事业单位,驻区各单位:
经区政府第十六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:
陈月芬同志任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(试用期一年)。
闻铭同志不再担任区地方志编研中心副主任职务;
张强同志不再担任区智慧城市运行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;
宁滨同志不再担任区机关事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职务;
翟振宇同志不再担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(综合执法调度中心)副大队长(副主任)职务;
刘新宇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;
单颖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;
张昊驰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;
姚晓乐同志任河北北戴河经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;
范君峰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;
何淼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。
北戴河区人民政府
2023年3月21日
卢龙县人民政府
关于李多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乡镇人民政府,经济开发区管委,县政府各部门,各企事业单位:
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任命:
李多才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钱志强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;
孟凡星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;
李文广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;
刘娜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小刚同志为县医院副院长(试用期一年);
张杰同志为卢龙开放大学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王志会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刘金生同志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(试用期一年)。
免去:
陈亮同志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;
贾兴东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;
伦辛国同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;
周建华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。
卢龙县人民政府
2023年3月24日
邯郸
鸡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任免名单
(2023年3月28日鸡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侯书怀为县司法局局长;
乔振强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;
岳苏静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。
任命:
赵亚欣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;
康永法为县法院鸡泽镇人民法庭庭长;
张志勇为县法院小寨人民法庭庭长。
决定免去:
徐 磊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;
姚秀丽的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。
免去:
康永法的县法院小寨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张志勇的县法院鸡泽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季河滨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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